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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 明
安徽省徽商物流有限公司自2013年8月20日起,不再擔任安徽省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小微互助合作基金基金管理人,不再承擔對該基金及相關貸款項下的管理責任和擔保責任。
特此聲明。
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
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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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徽商物流有限公司自2013年8月20日起,不再擔任安徽省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小微互助合作基金基金管理人,不再承擔對該基金及相關貸款項下的管理責任和擔保責任。
特此聲明。
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
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